我国正国级领导,分别都有哪些?

我国正国级领导,分别都有哪些?

​​所谓正国级,就是国家级正职。包括: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国家级正职是我国公务员职务序列的最高级别。

一、中共中央总书记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简称“中共中央总书记”。是中国共产党自1982年“中共十二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中央的最高领导职务,总书记负责召集政治局会议和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工作。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二、国家主席

主席作为国家的最高外交代表,推开了通往世界的大门。像重要国事访问、高规格接待、条约签署等,这些国与国之间的往来交际都离不开主席的交涉。可见主席在国际舞台上展示着立体丰富的国家形象。

国家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常务委员会的首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其职位相当于西方国家的国会议长。每届任期5年,从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

五、国务院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宪后的中央人民政府)的最高领导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首脑,国家政务上的最高负责人。国务院总理每届任期为五年,1982年后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总理负责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根据宪法对国务院赋予的职权行事。

六、全国政协主席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全国政协主席由全国政协选出,是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及其主席会议的组成人员。负责主持和处理常委会的日常工作,同时全国政协副主席和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是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最高领导职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制上的最高军事统帅,前身为国防委员会主席。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及副主席、委员的连任届数在宪法中并没有限制。任职者通常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担任。1982年的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第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设立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而中国共产党亦设有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因此形式上存在两个中央军事委员会,即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但是两个委员会的最高负责人(又分别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和国家中央军委主席)和副主席除了过渡时期外均为相同的人选。

在中国,担任正国级职务的人需要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渊博的知识和扎实的理论基础以及极高的领导才能和决策能力和善于沟通协调的能力,乃至高尚的品德和良好的道德修养。这些素质和能力是他们成为国家最高领导人所必须具备的。

这些领导者在不同的时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中国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不难看出,这些正国级职务所处的高度决定了其在治国理政过程中举足轻重的地位,他们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着国家发展的各项事业。

(素材来源网络,个人观点,若有侵权联系您第一时间处理)​​​​

相关推荐

国考培训机构排名前十有哪些?一文带你大盘点
外勤365下载安装版本

国考培训机构排名前十有哪些?一文带你大盘点

⌛ 07-03 👁️ 6495
常见的国内论坛网站有哪些?
外勤365下载安装版本

常见的国内论坛网站有哪些?

⌛ 06-28 👁️ 8811